我市中等职业学校自2012年秋季学期起全部免学费,贫困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为在校学生总数的10%,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我市普通高中学校贫困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为在校学生总数的10%,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生活补助经费我市来源渠道为省补40%,县财政配套60%,我市全部采取银行打卡发放方式,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其余贫困学生补助标准不变。我市自2014年春季学...[详细]
其余普通高中择校生的收费标准分别为:汇龙中学2.6万元,大江中学、东南中学2.3万元,江海中学、吕四中学1.9...[详细]
已取得江苏省公办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由监护人向需转入的学校申请,转入学校根据已有的事业规模及班额情况,决定是否...[详细]
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复学时可根据学生本人要求回原级就读,也可到下一级就读。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