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且不得突破贷款上限。2014年入学的新生贷款上限提高为本专科生8000元、研究生12000元,此前已入学的在校大学生贷款上限仍为6000元。通过预申请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方可于今年7月底到9月之间,凭预申请表、高校录取通知书、报到收费通知、户口簿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与共同借款人共同前往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助学贷款事宜。生源地助学贷款,以信用作为担保,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般为法定监护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4年。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由国家财政贴息,学生不需要支付利息;毕业当年的9月开始产生利息,利率参照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每年12月为固定还款日,毕业前两年“不还本金、只付利息”,毕业第三年开始“既付利息,又逐还部分本金”。贷款发放与偿还均通过支付宝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