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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今年,省教育基金会筹资400万元专项资金,会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圆梦助学”活动。此项活动的资助对象为苏北和苏中地区各县(市)参加2014年高考被省内公办普通高校录取的低保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缴纳第一年学费有困难的本、专科新生,其中师范和农学类专业的农村特困生将被优先资助。如果已经获得当地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专项资助(不含国家助学贷款)的特困新生,不再重复享受此项资助。资助标准为本科新生6000元,专科新生5000元。资助金将以“圆梦助学”券的形式发放,受资助的大学新生到校报到时,可持该券抵扣相应面额的入学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这项资助政策的新生,需在被相关高校录取后,凭高校录取通知书等证件,经审核确认后方可领取相应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