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监督检查重点是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药品购进渠道、药品分类摆放、麻黄碱登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软件应用等方面。经过检查,其中5家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一些缺陷项目,在坚持“放管服”原则下,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存在的缺陷项目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整改指导,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企业表示,一定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守法经营,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保障市民用药安全。
此次许可后监督检查,对我市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规范经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企业开办时就对企业经营行为严格要求,使企业懂法、守法、规范经营,为今后的日常监管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