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列入《启东市地方特色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农机具,给予30%的购机补贴,单台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农机合作社当年新购耕整、播种、植保、收货补贴机具每10万元,给予2万元的农机实物奖励,单个农机合作社奖励额不超过20万元。农户及农机合作社组织利用农机专项贷款购买农机的,给予所付利息50%的补贴。
2、列入当年启东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优质农产品基地等项目建设规划的单位及新获得启东市级以上农机化科技示范基地称号的单位,对其当年新购机具的自筹资金部分,分别按省级1:1、南通市级1:0.5、启东市级1:0.3的标准给予农机实物补贴,最高分别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6万元。
3、鼓励开展先进适用农机研发、应用试验及特色农作物全程机械化试验推广,经建前申报、批准及建后通过验收的项目,市财政给予一定的专项经费补助。凡我市农机制造企业研发、制造新型适用农机并通过省产品鉴定的,每有一个产品补助5万元,取得省农机推广证书的再补助5万元。
4、新评定的三星、四星、五星级农机合作社,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价值的农机具实物补助。新评定的农机合作社三星、四星、五星级维修示范点,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价值的农机具及维修设备实物补助。
5、农机合作社按省同类机库建设项目标准新建机库,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的,经建前申报、批准及建后通过验收,给予10万元补贴。农机合作社按照南通市级奖补条件及标准建设粮食烘干中心,经建前申报、批准及建后通过验收,给予累计30万元的补助。
6、农民参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技术培训,并取得R照、S照、T照、G不准照的,给予1000元的补助,取得H照、K照的,给予600元的补助。( 农机局)